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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节 (第2/4页)
便把语气软和下来,解释说:“听说这方家姑娘模样不算出挑,又是大脚,也就是认字。” “娶妻娶贤,”五爷拽句文词,又加了句,“模样能当饭吃?” 见妻子皱着眉,五爷也软和了语气:“你放心,咱们自己的儿子咱自己知道,是个懂事的,又念那么多年书,不会像泥腿子,娶媳妇就想娶个俊俏的。念书人,两口子得能说得上话,他们看重这个。”即便是多年的夫妻,说到后面冯五爷也有些讪讪的。 五奶奶瞥了五爷一眼,见五爷更局促了,便“嗤”地笑了。 五爷也尴尬地笑一下,咳嗽一声,接着说:“大脚也没事,听说现在外面都不兴裹脚了,二哥说县上就有姑娘不裹脚了。” 五奶奶点点头,算是就此事达成共识。又跟名义上的家主——冯璋的祖母禀告过,老太太已经快八十岁,接近老糊涂了,跟老太太说不过是走个过场,然后便等方家回音。 没想到方家提出这样的要求。 “要说璋儿在方家念了几年书,他跟方家大姐儿应该是见过的。”五奶奶开启话题。 “见见也好,璋儿也好长时间没回来了。”冯五爷其实觉得方家要求有点多此一举,谁家不是父母之命,爹娘看着好,便订了亲?但因是方家提出的,便在心里给了面子,觉得儿子和方家姑娘这事特殊,见一见也好。 五奶奶一是想儿子,一是有前面儿子“事业未成何以家为”的阴影在,便觉得也是这样稳妥些。 两口子再次达成共识,第二天便找人修书一封,具言亲事及盼归之意,急急地拿到县城邮寄了。 冯璋接到书信,惆怅心酸遗憾各种滋味涌上心头,实在是因为他刚刚失恋不久。 初离家乡时,冯璋还年少,且境况艰辛,还想不到男女之事。后来年纪渐长,城市之风气也越发开放,看着这些摩登漂亮的城市姑娘,再对比印象中的家乡女孩,且不说言谈举止,单是外表,简直就是奶油蛋糕和粗面馒头的差别! 冯璋心里虽觉得这样对比不厚道,却又禁不住这样比较。故而家书中每每父母提到定亲,便拿豪言搪塞。又拿报纸上的话给自己鼓劲:“这都是什么年代了,还搞包办婚姻。” 但具体找个什么样的姑娘,冯璋心里也没底。梦中的姑娘面目美好而模糊,穿旗袍高跟鞋或短袄黑裙,身姿窈窕,有银铃一样的笑声…… 却说去年端午,因校舍维修等原因,放了七天的大假,冯璋本想回家乡看望父母。自从考入军官学校,还没回过家乡呢。 冯璋知道自己考入军官学校,家里人肯定与有荣焉,回趟家也算衣锦还乡了,却又有同寝室的孙书镛邀请去他家玩。 这孙书镛是个富家子弟,颇有些来历。孙家世居津门,靠纺织起家,至今早已富过三代。本来孙家只是“富”,后来因缘际遇资助了“革命人士”,这笔政治投资带来了丰厚回报,新政府成立,孙家便“贵”起来,孙书镛父辈中多有在新政府任职的。虽说政府掌权人物这系那系的走马灯似的换,孙家却未受殃及,家里也照旧开着棉纱厂和洋行。 孙书镛的父亲并不从政,却颇具政治眼光,因家里有这样的背景,又觉得乱世枪杆子最重,便不顾老妻哭眼抹泪,逼着独子来军校。 孙书镛本想去欧洲找个大学念商科,没有老父在身边,日子想必会快活无比。可惜却被父亲扔进了军校,心里老大不愿意。但老爷子的“声音”最大,无奈只得捏着鼻子从军。在军校一段日子,倒也培养出些对军事的爱好,男人天生的血性也有萌芽的迹象,也不提退学的事了。 孙书镛在同学中从不提家世,一是因着军校中藏龙卧虎,有背景的大有人在,自己的家世真摆出来未必够瞧;一是也存着靠自己能力的一点傲气。冯璋也只是通过其日常言行推测孙家家境富裕且有政治背景。 按说懒散的花花大少与勤勉的农家子弟应该互相看不顺眼才对,但孙书镛和冯璋却不按常理,孙书镛觉得冯璋是个人才,冯璋觉得孙书镛虽略显纨绔,倒也不讨厌,俩人竟成了比普通同学略好的朋友。 前几日,孙书镛收到胞姐书信,信中一抹化不开的清愁——孙书镛知道此是恋爱不顺之故,便